潘星教育网

最新搜索
111 2.1 3..1 4<! 5index.php 6.1 7..1 8一级造价师
热门搜索
1 2高文 3韩非 4填志愿 511 6凤冈一中 7指标生 8东莞

江津区自考专科学费_江门成人自考大专

自考资讯2023-02-21 05:10:58

  关于调整江津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委〔2020〕70号),试行一年到期。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渝教发〔2019〕20号)精神,按照“家长自愿、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基于成本测算,参考周边区县收费标准制定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调整了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二、主要内容

  执行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本校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2.50元,课后延时服务每天参加1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55元,课后延时服务每天参加2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10元,课后延时服务每天参加3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60元。

  三、执行时间

  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四、有关事项

  1.对脱贫户、低保家庭儿童免收课后延时服务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2.课后服务收费要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劳动报酬、添置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耗材以及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其他开支。

  3.学校应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项。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电话等信息,切实提高学校收费的透明度,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相关部门监督,并坚持长效管理,及时更新。

  4.坚持学生及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记者 廖洋 通讯员 刘长庆 整理)

  【来源:江津融媒体中心】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wccm.sinanet.com

江津自考学费专科

版权声明:部分内容为互联网整合,文中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