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级造价工程师考场_云南一级造价师报名条件
一级造价工程师2022-07-12 03:37:46
最近,南通上元一级造价师培训班的老师再问老师关于工程索赔的知识点总结给大家,我们工程索赔按索赔目的分类工程索赔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工期拖期很少是只由一方造成的,往往是两、三种原因同时发生(或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故称为“共同延误”。在这种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哪一种情况延误是有效的,应依据以下原则:(1)首先判断造成拖期的哪一种原因是最先发生的,即确定“初始延误”者,它应对工程拖期负责。在初始延误发生作用期间,其他并发的延误者不承担拖期责任。造成索赔赔偿责任方,有以下几种方向。
1、“初始延误”者:延误期内承包人可索赔内容
2、发包人原因: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长,又可得到经济补偿。
3、客观原因: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长,但很难得到费用补偿。
4、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既不能得到工期补偿,也不能得到费用补偿。南通上元造价师培训班的老师,根据大家的情况出了几道练习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
1、根据索赔的目的不同,可以将工程索赔分为( )。
A.工期索赔
B.费用索赔
C.工程延误索赔
D.加速施工索赔
E.合同终止的索赔
【答案】AB
一级造价师考试中索赔的知识点是我们考试的重要考点,同学们要熟练掌握哦!南通上元一级造价师培训班的同学可以针对这一章节好好的做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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